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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是殘疾人,我是監護人,現在兄弟離世。兄弟離婚,有一個女兒)請問我在做監護人期間兄弟的工資及補貼是否屬于遺產,給到亡兄女兒?工資以及補貼基本已經用完,但多年來沒有記錄花在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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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你好,兄弟的收入、補貼、固定資產屬于遺產,如果有死亡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不屬于遺產。遺產的分配是有順序的,第一順序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現在是離異,父母、子女均有權按照比例來分,每人三分之一。第二順序才是兄弟姐妹。如果工資和補貼都已用完,那就沒有遺產。如果沒有記錄花銷,但是真實是使用在兄弟家庭上,只要是真實的,就沒問題。誰主張,誰舉證,對方如果質疑你,對方要提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