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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和丈夫離婚一年多了,戶口一直還在一個戶口本上,現在房子國家拆遷補償,一個戶口只能要一套房子,現在兩個孩子都跟著我,我現在該怎么做,怎么才可以分開戶口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請問該房屋在離婚協議或者你們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是歸屬您嗎?如果該房屋產權歸您,那么您的前夫無權要求分割該房屋的拆遷補償;另外,建議您通知前夫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出一般要遷出人自己主動申請,公安機關也應當配合前夫戶口遷出手續,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受理及審理戶口遷移糾紛。關于戶口遷移手續,建議您詳細咨詢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可能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解答。
您好,請問您的房產是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還是農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這兩種土地性質不同,補償對象也是不同的。并且要依據當地的補償文件,才能確定該房產如何分配。如果您是商品房,一般情況下,依照產權歸屬和房產面積來分配賠償的,與戶口是無關系的。但如果您是農村宅,農村土地和房屋的補償和安置跟戶口是有一定關系的,還是要依據當地政策文件。至于分開戶口,您去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分戶申請書(均需復印件):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戶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如果沒有房產證明的,由村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