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前女友和我在一起時給我支付寶分批轉過錢,有部分轉賬在微信聊天記錄提起過是借給我。但是最后她給我的支付寶里的聊天記錄里有提到過不用還了,現在法院已收案了,是否要還,以及還多少,能否不還該怎么做?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根據此條,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不但要有贈與人將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的意思表示,還要有受贈人愿意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欠缺其中任何一個要件,贈與合同都不能成立。 您可以看一下你們的溝通記錄,是否有一方明確表示不用還,然后另一方表示接受不予還款的信息。 如果沒有則構成借款合同關系,需要返還。如果有,可以往贈與合同的方向梳理答辯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