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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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您好,我們公司現在有兩個股東,之前股東之間協議是A股東出全資,B股東是出技術,但是時間限制,并未做技術鑒定,A股東說這個不需要,B不需要出資金,但是各占股份A60% B40% ,但現在B股東與A股東明確是A給資金B來出資各占60%40% 然后B股東要求A股東明確出資時間,資金未到B可以引進其他的股東,A不接受,B有權要求退股并辭職,這個有什么風險,怎么做合法又能維護B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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