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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我在法院起訴打合同糾紛的官司。我是原告,其實我向法院提供的證據比較全面了,但是法院總是想調解不想開庭。我不想調解怎么直接打官司,現在已經拖了將近一年了。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庭對不同意調解的案件要及時判決。不可以久拖不判,強迫當時人進行調解。 訴訟中的調解前提是當事人自愿和調解內容合法,沒有這個大前提就不可以進行調解。 如果是立案后的審判階段,開庭前進行的調解,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案情決定開庭的時間,但要給予對方相應的答辯期等,如果是在法院開庭了,調解不成的,則是否需要再次開庭,根據具體案情由法院決定了。 調解和開庭的時間沒有絕對的限制,要根據案情及相應的法律規定執行。但是立案后,法律是有審限規定的,調解或者開庭時間及期限均要在審限內完成。 關于法院的審限,一審簡易程序一般三個月結案、普通程序一般六個月結案,重大復雜的經批準可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