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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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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詢一下。鄰居有一臺按揭車,還有十三個月,他現在著急用錢,想把車買給我,按揭還是由他來還,十三個月后給我過戶,這個車可以買嗎?合同應該怎么簽?可以法律公正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如果車子還在按揭中,則不能買賣。這是因為貸款買的車在貸款機構做過了抵押登記,如果貸款還沒有還清,抵押登記無法撤銷,沒有撤銷抵押登記的車是無法進行過戶交易的,自然也就不能買賣。所以,您問題中該車子轉讓給您,但是等13個月后才辦理過戶登記是有風險的:風險一,車子轉讓協議僅約束您們雙方,因為未辦理過戶登記,那么車子所有權在法律上仍然屬于原車主,他對車子第三人仍然具有所有權,可能在您未知的情況下,再進行轉賣;風險二,如果原車主未能返還按揭貸款,那么該車子處于抵押狀態,一旦沒能力還款,那么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查封你的車子然后司法拍賣收回欠款;風險三,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如果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此時是由您承擔賠償責任的……
權衡考慮,如果車子交易的時候未能及時辦理過戶,建議不購買;另外,如果您仍愿意購買該車,雙方可以簽二手車轉讓協議(對您們雙方交易的時間、過戶時間、交易金額、車輛使用期間的年檢、保險手續、違約條款等建議明細),雙方簽署協議只是證明雙方形成買賣關系,去公證只是起到第三方證明真實性的作用,并不能代替過戶手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