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起訴了第一個人和第二個人,法院判決第一個人和第二個人限期協助我過戶,后又發了強制執行通知給房產登記處,房產登記處同意辦理過戶,問題是去交稅,稅務局不同意,他們解釋說要先第一個人和第二個人間的交易上稅過戶后,才能第二個人和我之間交易上稅過戶,請問律師,是這樣的嗎? 在線等。準備去法院問。謝謝快回復。謝謝。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請問您這里起訴了第一個人與第二個人協助您過戶登記,這二者是房主與前房主的房屋買賣關系?還什么關系?建議您進一步詳細描述;
二手房交易一般是先繳稅后過戶,如果這兩個人是房屋買賣關系,并且沒有辦理上稅過戶的情況,那么稅務局需要這兩個人的完成相關手續之后,才能給您的房屋過戶登記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