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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您好,公司要和我解除勞動關系,拒絕支付補償金。公司是以無法勝任,工作態度消極,多次遲到,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之類的理由。我在職一年半,勞動合同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也沒有閱讀或簽署過明確的規章制度,出遲到打卡之外應該也沒留下明顯的不良證據。請問我可以爭取補償金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針對以上您的描述情況,公司這邊如果無法舉證勞動者有無法勝任工作的情形以及遲到現象頻繁影響工作且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話就屬于違法解除。違法解除的話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等于經濟補償的兩倍,而經濟補償則根據您的工作年限確定,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如果無法協商那么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有需要勞動仲裁申請書的我司有提供起草服務:http://www.fwjjr.cn/p/laodongzhongcai點擊鏈接即可進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