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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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合同為標準工作時間制度 但公司規定每月工作滿176小時,也沒寫在合同上 工作內容過少,每個月都欠公司一些工時 離職時公司要求用錢補齊所欠工時 否則不但不簽離職證明書,還要起訴我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也就是每天8小時,每周上班5天。平均下來是每月160—176小時左右。 因為清楚您公司的實際上班時間分配情況,和具體工作類型,無法判斷薪資發放標準和薪資制度。正常是按照實際出勤情況計算薪資數額的。(如果公司可以證明多支付薪資了,可以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想要離職,正式員工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即可,不管用人單位是否同意,如果時間到了,單位不配合辦理,可以到勞動監察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對該問題還有疑問,可以選擇咨詢服務,方案有兩種: 1.半個小時99元 2.2天3次咨詢服務188元(http://www.fwjjr.cn/p/zixun?invitecode=VKS38AKV4Y)下單之后,您就享有專門法務人員來跟進您的這個事情, 有什么不清楚的問題,他都會幫您解答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