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5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因病不能繼續工作,雙倍工資可以要求11個月的嗎?還是只能要求5個月的賠付?謝謝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第2個月至第12個月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到期,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