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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你好,我現在還在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現在想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訴用人單位?護士長說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試用期內離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期滿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批準;另外,由于您還在試用期內,護士長告訴您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是違反勞動法,是無效的,您可以不予理會。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不給您辦理離職手續,給您造成不必要麻煩或者損失,您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