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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目前處于一家公司的試用期,我想提出離職,但是簽訂的勞動合同上寫了乙方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離職,所以我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說我要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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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明顯加重了勞動者的通知義務,按照法定提前三天通知即可。